关于2009级研究生领取医保证历本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9-10-10浏览次数:2539

    09级研究生请与1012号到16号到教三317领取2009级秋季研究生的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》,需本人仔细核对签名表的姓名、证历本号、身份证号,并签名确认,不允许代领。

    学生本人需填写内容:学号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身份证号、发证日期(填20099月)、参保险种(填城居医保)、人员类别(填大学生)、联系地址(需填浙大 **学院(系)**级、专业),最后贴好本人一寸照片(照片无需携带,开学时已上交)。

    09级符合享受公费医疗的研究生在校医院凭《证历本》上的学号门诊,按照学校原公费医疗政策执行。参保学生凭《证历本》上的证历本号(NO*********)到校医院及杭州市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就诊(市医保仅享受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待遇)。

    不愿参保的学生,需本人上交书面申请书,不领取医保证历本。